小贝云数据合伙人协议
在工作台点击"开通合伙人"即表示你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。开通不收取任何押金、会费或加盟费。
一、合伙人身份
- 年满18周岁、使用本人真实手机号开通的个人或经营者,均可成为合伙人;开通后即时生效。
- 合伙人与平台之间是服务推广合作关系,不构成劳动、代理或合伙企业关系;合伙人不得以平台名义对外签约、收款或作出承诺。
- 平台有权拒绝、暂停或停用违反本协议的合伙人账户。
二、售价与差价
平台对每项服务公布底价与对客售价范围(下限与上限,部分服务售价固定;以工作台"我的售价"页当期显示为准)。合伙人可在售价范围内自行设定售价;改价即时生效,只影响此后新建的订单,已建订单锁定下单时的售价。客户从合伙人专属链接进入后,按合伙人售价向平台付款;售价减去底价的差额归合伙人所有,平台按底价提供服务。合伙人自己为客户代下的订单按底价结算,不产生差价。
平台只收底价。差价自入账之日起就是应付给合伙人的款项,不是平台收入。
三、入账与提现
- 差价在订单交付成功后入账,次日零时起可申请提现。
- 订单退款的,对应差价一并冲回;已提现的部分从此后的差价中抵扣。
- 提现单笔不低于10元、不高于5,000元,每天最多3次,且不超过当时可提金额。
- 提现申请提交后,平台在次日内转账至合伙人登记的微信或支付宝账户,转账手续费由平台承担;账户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失败由合伙人更正后重新申请。
- 差价收入的纳税义务由合伙人依法自行承担。
四、客户归属
客户首次通过哪位合伙人的链接进入平台,即永久归属该合伙人,此后的复购同样计入。平台不向合伙人的客户推送其他合伙人,也不在清单和页面中设置任何导流入口。合伙人之间不得以任何方式争抢已归属他人的客户。
五、合伙人的义务
- 不得向客户承诺任何整理之外的结果,不得夸大或虚构服务内容。
- 不得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售卖,售价固定的服务不得改价,不得以价格以外的方式变相返利。
- 不得冒用平台名称、标识,不得以自有品牌包装平台服务。
- 不得诱导客户提交非本人的文件。代客户上传资料须取得客户本人授权:客户本人将其本人的资料交给合伙人用于本服务的,视为已授权合伙人代为上传;合伙人应留存客户发送资料的记录(如聊天记录)备查。
- 对外宣传口径以平台发布的资料为准。
六、客户数据边界
合伙人只能看到自己客户的订单状态和备注名,不接触客户提交的文档和交付的清单内容;文档与清单只在客户与平台之间传递。合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索取或留存其文档。
七、停用与退出
- 违反本协议、引发客户投诉或乱价的,平台可冻结提现并停用账户;停用前已交付订单的差价经核实后照常结算。
- 合伙人可随时联系客服申请退出;退出后已到账的差价可继续提取,未交付的订单由平台照常向客户交付。
八、其他
平台可调整底价、售价范围、提现规则和本协议内容,调整前在工作台公示并注明生效日期;调整生效后继续使用工作台的,视为接受。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先协商;协商不成的,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。客服电话:400 995 2296;办公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宁桥路615弄2号楼6楼(书面事项请寄送至此,注明事由)。